以下劇情引述自網路~

警方追查二件致命謀殺,這兩起事件都只有二個目擊證人,其中一位證人竟然還是另一起謀殺案的嫌疑犯。

隨著調查進展,案情越加撲朔迷離。

影評: 《Ittefaq》是重拍1969年的同名舊片,原片早已被視為經典,

重拍自是因為有人認為隔了這麼多年,年輕一代的觀眾完全不知道有這樣一部電影存在,

只要作出因應時代變遷的修改,同樣的故事放在現代社會,不但適應良好,甚至還如魚得水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以下有雷 防我將來忘記劇情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作家来印度宣传新书,

因为作品反映不好,他把之前为了写这本书,采访的那个被强奸的女孩的名字泄露给媒体了,

因此女孩被媒体和路人各种围逼,作家的书火了,女孩却不堪忍受其他人的白眼,自杀了。

作家的妻子劝作家老实向警方交代,是他泄露了女孩的名字,

作家说什么也不肯,两个人吵了起来,被邻居不小心拍到了他们争吵的画面。

 

两天后就是新书发布会了,

作家利用妻子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每天吃药的事实,

偷偷把妻子要吃的药换掉,换成每一粒胶囊都是原来三倍药量的药。

发布会当天,妻子不愿意去参加他的发布会,一个人在家,

吃了作家提前换好的药,心脏病发作死亡。

作家开完发布会回到家,就看到了死去的妻子。妻子被他设计死了,死因是心脏病发作自然死亡,

他完全没有嫌疑。

 

妻子死后,他发现了妻子的手机中,有她跟律师的短信记录,

上面显示妻子要和律师一起起诉作家泄露采访那个女孩的姓名的事,

他把妻子的手机收了起来,并报了警。

他以为警察来了会把妻子带走,并检验出是自然死亡,结果警察却要带他回警局!(((因為印度警察只想破案不想問過程))))

本来他跟着警察回警局也没什么,毕竟妻子在自己的精心设计下,是自然死亡,跟他完全没有关系,

可是他还带着妻子的手机,那个律师还知道作家泄露女孩姓名的事情,他不能被警察带走!

所以他必须要逃走,跑到律师家杀了律师!

 

他一路逃到律师家,一开始看似是偶然遇到了完全不認識律师的妻子,偶然进到他家的,

但其实他本来就是要来找律师的!

到了律师家,却发现律师不在!

当天晚上11点开始下雨,他去律师家的时候,外面还没有下雨,他的鞋也没有沾上泥土。

他到律师家的时候,茶几的确已经碎了,他挟持了律师的妻子,却并不知道律师长什么样。

但是他在律师家的电脑桌面上,看到律师和妻子的合影,同时也发现了律师妻子和别人偷情的照片。

 

当天晚上,七点半之前,律师的妻子和律师的朋友在他家里偷情,

不料律师七点半的时候突然提前回到家,并拿着之前雇佣侦探拍到的妻子和朋友偷情的照片,

律师把朋友打了一顿,玻璃茶几也碎了,同时还留下了妻子情人的血迹。

之后律师走了,

妻子的情人也走了,

只是律师7点半回来的时候,保安从监控里看到了,监控也拍下来了,他走的时候,可能是监控盲区,没被拍到。

 

因为妻子被作家挟持了,所以保姆来打扫的时候,妻子把她赶走了。

情夫也因为打很多她的电话她都没接,再次跑了过来。

因为被挟持了,情夫也被他赶走了,

之后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左右,律师再次回到家中,见到妻子被作家挟持,冲上去扭打。

 

律师和作家在一边周旋,妻子见帮不上忙,连忙跑出去找警察,因为她之前看到警察在这附近查案。

等警察被妻子带过来的时候,作家已经把律师杀了,

并且心思缜密地把自己的鞋和律师的鞋换了。

 

警察把作家带回警局,妻子的情夫送妻子去警局录口供。

一个负责他们案子的警察来负责审讯。

因为作家的知名度大,而且是英国的,所以上级压力很大,只给了他三天时间。

审讯过程中,

律师妻子一直在说实话,

妻子的情夫也仅仅是不想暴露自己和律师妻子的奸情,撒谎说他当天不在,其他的都是真话。

 

作家却编出了一个美妙的故事,

自己是偶然闯到律师家的,

律师妻子对他很友好,

律师妻子怪怪的,

茶几玻璃碎了,

卧室门也虚掩着,

故意在暗示警察,律师他妻子杀了他!

他说的律师妻子的情人过来假冒律师,然后把他打晕了,

等他醒来后就发现律师死在自己身边,是妻子和她情夫故意陷害他的!

 

事实上我在想,其实作家在杀死律师,给他换完鞋后,就已经把整个故事布局好了,毕竟他是一个悬疑探案小说家,心思足够缜密,谋局部篇也很厉害,

所以在审讯过程中,也不是警察一点一点地审问,而是作家在主导着警察,

第一次审问,他故意把嫌疑引向律师妻子,

后面眼看自己被抓,又编造了妻子情夫假扮律师把他打晕的谎话。

每一次审问他只说这么一点,后面的就不肯说了,等下一次再补充其他细节,

最后作家成功地把警察带入沟里,把律师的妻子和情夫陷害入狱,

自己洗清嫌疑,

坐上飞机逃回英国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三三  的頭像
    三三

    三三 有圖有真相 就是要在台中快樂地生活^^~*

    三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